《敕修清规·寮主副寮》云:“提调香灯茶汤。”又〈方丈特为新旧两序汤〉云:“仍提调送旧人粥饭三日。”又〈尊宿出丧〉云:“库司、丧司相关,提调丧仪。”又〈月分须知〉云:“六月入伏,堂司提调晒荐。”

忠曰:“日本禅林,撰入院同门疏,同门众中,一人干蛊,率众告谕,成之,及疏后列众名,其人在最末,此谓提调人。提调者,提起其事,调辨之也。”

《冥枢会要》卷尾云:“提调锓梓,万寿耆旧比丘慧朗。”

《宋史》卷头列修史人名云:“提调官光禄大夫、中书平章政事臣纳麟等。”

《经国大典注解》云:“提调,提举也,调和也。言举一司之事而调和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