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夫只认现境,不了自心。依于六根,接于六尘,而生六识。所谓六根者,先言根义,次言其六。所言根者,能生之义。以能对境生识,故谓之根。言六根者:
  一、眼 能见色者是。以能对色而生眼识,故谓眼根。
  二、耳 能闻声者是。以能对声而生耳识,故谓耳根。
  三、鼻 能嗅香者是。以能对香而生鼻识,故谓鼻根。
  四、舌 能尝味者是。以能对味而生舌识,故谓舌根。
  五、身 能感触者是。以能对触而生身识,故谓身根。
  六、意 能知法者是。以能对法而生意识,故谓意根。
  此之六根,尚有其他六受、六入、六处等名义,另详他章,兹不细及,以免繁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