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夫计着于我,有我我所。我者谓自身,我所者谓身外之事物,是为我所有,故名我所。智度论云:‘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,先着五众(五蕴)为我,然后着外物为我所。’罗什法师曰:‘离我众生空,离我所法空也。’圆觉经钞曰:‘我谓正报,我所谓依报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