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染不染法】 p0877 瑜伽一百卷十五页云:当知此中由五因缘,建立染法。一者、于三受中,如其所应,为杂染故。二者、能遍摄受诸烦恼品粗重性故。三者、能遍摄受现法当来非爱果故。四者、能遍连结生相续故。五者、能遍障碍一切善法、及于所知障智生故。由是因缘,名为染法。与此相违,应当了知不染法相。此不染法、略有二种。谓善、无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