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曰:“开室即入室也,言开室令众入参也。犹如公孙弘开东合,延贤人之开矣。”

《敕修清规》云:“住持入院后,为众告香,然后开室。”详〈告香〉处。又〈入室〉云:“遇开室时,粥前侍者令客头行者僧堂前诸寮挂入室牌。”

《偃溪录》:“新人入门,例有开室、告香二事。”详〈告香〉处。

《虚堂愚和尚录·灵隐立僧普说》云:“旦夕必为诸公开室相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