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敕修清规·装包》云:“衣被束前后包,插祠部筒、戒刀。”

《禅苑清规·装包》云:“先插戒刀于右腋下,次插祠部筒于左腋下。祠部袋用绛或带络肩上,更用绛带一条横系腰间。如未打后包,以前系挂定,倒翻起祠部筒,然后上为包,更是便。”

旧说曰:“自唐已来,度牒外有祠部牒。见〈簿券〉类。牒,竹筒盛之,行脚人随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