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字通》云:“今俗会计事物之数曰帐。”又云:“具来岁课役,以报度支为计帐,即今之文簿册籍。”

《旧唐书?食货志》云:“每岁一造计帐,三年一造户籍。”

周祈《名义考》云:“今俗谓簿籍曰帐目。韵书:‘帐,帱也,帷也。’无有以簿籍为义者。按汉制,郡国岁时上计,颜师古曰:‘计,若今诸州之计帐是。’师古亦用帐字,其来久矣。”

忠曰:“计数记曰帐。《唐书》已见,师古亦唐人。《正字通》云:‘今俗非也。’”

《丹铅总录》云:“吏胥下流,市井米盐帐簿则用省讹俗字,如钱作,圣作圣,尽作尽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