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善十一者:一信、二精进、三惭、四愧、五无贪、六无嗔、七无痴、八轻安、九不放逸、十行舍、十一不害、能为此世他世顺益,故名为善。
  一、信 信者,于实德能深忍乐欲,心净而为体性,对治不信。乐求善法,而为业用,谓于诸法实事理中,深信其为实有,而随顺忍可,复于三宝真净德中,深信而生喜乐。又于一切世出世善,深信其有力,能得乐果,能成圣道,而起希望之欲,由斯对治不信实德能之恶心,爱乐证修世出世善。
  二、精进 精进者,于断恶修善事中,勇猛强悍而如体性。对治懈怠成满善事而为业用。
  三、惭 惭者,依于自身及法,生于尊贵增上,由斯崇尚敬重贤善羞耻过恶而不敢为以为体性。别则对治无惭,通则息诸恶行以为业用。
  四、愧 愧者依于世间他人诃厌增上轻拒暴恶,由此羞耻过罪而不敢为以为体性。别则对治无愧,通亦息诸恶行以为业用。
  五、无贪 无贪者,于三有及三有资具,无所染着而为体性。别则对治贪着,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。
  六、无嗔 无嗔者,于三苦及三苦资具,无所增恚而为体性。别则对治嗔恚,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。
  七、无痴 无痴者,于诸谛理及诸实事明解而为体性。别则对治愚痴,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。
  八、轻安 轻安者,远离粗重杂染法品,诸畅身心,于善法中,堪任修持而为体性。对治昏沉转舍染浊身心,转得清净身心而为业用。
  九、不放逸 不放逸者,即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三种善根,于所断恶防令不生,于所修善修令增长,而为体性。对治放逸,成满一切世出世间善事,而为善用。
  十、行舍 行舍者,亦即精进及三善根,能令其心,平等正直,无功用住,而为体性。对治掉举,寂静而住,以为业用,此与五受中之舍受不同,故名行舍。
 十一、不害 不害者,于诸有情,不为侵损逼恼,即以无嗔而为体性。能对治害,怨伤怜愍,以为业用,无嗔名慈,不害名悲,与乐拔苦,度生胜用,故体虽一,约用分二。